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就业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提高就业教育教学质量,以科研反哺教学。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参照兄弟院校经验做法,经学校研究,拟开展2025年校级教改研究项目就业工作专项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数量与经费支持
本年度拟立项10项,每项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二、立项条件
(一)项目选题
校级教改项目的选题应结合《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坚持学校应用型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为重点,围绕塑造多元办学、产教融合新形态,开展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强化就业状况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联动,加强就业质量监测和评价反馈;动态调整专业,优化办学资源配置,完善学生实习实践制度;加快构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同时,也可围绕促进人才培养供需适配、就业市场就业渠道拓展、就业指导与实践、就业工作机制保障、就业指导课程建设等方向进行选题,题目自拟。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鼓励跨学院、跨专业合作项目。
2.申报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主持人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2)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限申报1个项目,同时可作为成员参与另1个项目的申报;1位成员最多可同时参与2个项目。已承担省级、校级教改项目尚未结项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新的课题。
(3)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7人(含项目主持人)。
(4)项目主持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科学比对没有明显创新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凡存在弄虚作假、同题兼报等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申请资格,并严肃处理。
(5)同等情况下,就业服务从业者优先。
3.各学院或部门应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并做好前期指导工作,同时严把质量关,规范申报材料,确保申报质量。
三、申报程序
(一)立项程序
1.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2.各学院或部门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对研究内容相近的项目进行整合,择优排序,向学校推荐选题立意好、改革力度大和具有较强实践意义的研究项目。
3.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名单,在校内经过公示后发文公布。
(二)项目管理
1.校级教改项目就业工作专项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应按计划组织开展项目研究,按时提交项目阶段检查材料与结项验收材料。
2.校级教改项目就业工作专项的研究期限为6个月。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研究时间的,可申请延期结项。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个月。对于研究期限内无故未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学校将按撤项处理。
(三)材料报送
1.项目申请人将《立项申请书》(一式两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及有关支撑材料(一式两份,加封皮、目录装订成册),装入档案袋(申请书封面复印后贴在档案袋正面,一袋限装1个项目的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或部门。
2.各学院进行审核、遴选,填写《立项申请书》中的“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意见”及《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按照推荐顺序排序),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与项目申报材料一起报送。
3.报送时间及地点:2025年2月20日(星期四)12:00前,逾期不再受理。报送地点:龙子湖校区知行楼317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包含所有申报材料和汇总表。其中申报材料每个教师单独一个文件夹,内含个人申报书和支撑材料),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发放邮箱jiuye@hafu.edu.cn,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联系人:吴迪,电话:18638941473
附件:
1.立项申请书
2.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招生就业处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