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教育厅的要求,为做好2021—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三年支出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支持方向
(一)申报范围
2023年度“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拟安排项目,2020年已向财政厅报备的2021年和2022年支出规划项目无需再次申报(具体见附件1-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2020-2022支出规划表)。
(二)支持方向
支持地方高校深化改革和内涵式发展,加强教学实验平台、科研平台、实践基地、公共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提高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
二、申报要求
(一)文件依据
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见附件2),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财政教育类项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见附件3)。
(二)申报要求
1.总体要求
申报项目须立项充分、格式规范、支出内容具体、资金预算可审核、绩效目标合理、实施方案成熟。
各部门要科学规划,结合学校发展需要,选择学校教学科研以及学生生活最急需、前期准备充分已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如确有需要,也可申报现在正在实施资金仍有缺口的项目。
2.申报格式要求
项目申报部门需要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件4)、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5)和项目论证报告(主要包括项目现状、存在问题、立项可行性和必要性、建设内容、建设后效果等内容,不限格式,如果项目没有论证报告,学校将不予上报)。项目申报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包含项目现状概况、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建设指导思想、项目建设目标、项目建设意义、项目立项依据及可行性分析。
(2)项目建设内容。建设项目内容应完整、全面。
(3)项目资金预算及主要用途。包含项目预算筹措方案、项目预算明细。项目预算明细应科学、合理、详实。
(4)项目预期效益分析。
(5)项目保障措施。包含管理机制、管理队伍、环境条件、资金筹措和政府采购等方面。
(6)其他资料。如:项目实施效果图和前后对比图等。
3.申报额度要求
总量控制。各部门申报实行总量控制,2023年项目申报额度不超过600万元,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单个项目申报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4.归口申报
(1)涉及后勤处负责的维修改造项目由后勤处统一申报;(2)涉及基建处负责的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由基建处统一申报;(3)教学实验室建设、改造由实验管理中心申报;(4)校园信息化建设由网络信息管理中心统一申报;(5)教学设备改善有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一申报;(6)涉及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项目由教务处统一申报。(7)涉及科研能力提升项目由科研处统一申报。(8)涉及人才队伍建设项目由人事处统一申报。申报部门做好项目论证工作,提交项目论证报告,按要求认真填报拟建设项目申报书和绩效目标申报表。
三、申报时间
部门项目编报完成后,请各单位将拟申报项目纸质材料,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021年2月26日前将纸质及电子材料各一份报送至财务处(行政管理中心106室),如有相关支撑材料,请一并报送。联系人:景兰朝,电话:69303790,13526872018,邮箱:czjrxycwc@126.com。
财务处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