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安博·体育_安博(中国)决定在期末考试期间开展“设立诚信考场,争做诚信学子”(试点)活动,以营造安博·体育_安博(中国)优良的校风、学风、考风。
一、活动范围
2016级、2017级、2018级、2019级部分学生。在自愿基础上,由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确定试点。
二、诚信考场设置时间、地点
12月30日(星期一)全天,在象湖校区弘文楼(1号楼)、龙子湖校区启智楼(C教学楼)设立诚信考场。
三、活动内容与操作规程
(一)考前准备
1.以各学院班级为单位填写《“设立诚信考场,争做诚信学子”(试点)申请表》(附件1)和《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按程序审核后,确定参加诚信考试的班级和学生,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2.加强对“诚信考场”班级的考前宣传动员工作,倡导“文明参考、守纪参考、诚信参考”,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责任部门:宣传部、团委、教务处、各学院)
3.做好“诚信考场”考前清理与检查工作,做到书桌上、抽屉里和考场地面皆无纸屑,如考场内有学生存放的书籍,统一收放到固定地点。考场内应在黑板上醒目标出“诚信考场”标语,或挂好制作的横幅,标语和横幅可自行设计,如“诚信考场”、“既考成绩,更考人格”、“诚信从我做起”等,以营造诚信、严肃的考试氛围。
(责任部门:后勤处、学生处、各学院、教务处)
4.每层楼考场配备巡考老师3名,每个考场配备考生所在学院学生会联络员1名,巡考老师需提前20分钟到达各考场,开始检查各考场清理情况,安排考生座位,提醒每个考生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并放在指定位置,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放置在桌面上以备巡考人员检查。
5.学生在考试前20分钟须到达考场,关闭通讯工具并与考试有关材料等自行放到讲台前。学生证或身份证放在桌子右上角以备巡考人员检查。
6.考前10分钟,由所在考场的班长、或团支书、其他班干部、考场联络员带领考生进行诚信宣誓。
7.考试前,两校区总控中心调试完毕,正常运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位,督察考场秩序。若发现突发事件,通过对讲机与考务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处理。
(责任部门:教务处、质量管理中心、现代教育中心、网络信息管理中心)
8.考试前,每层楼巡考人员带领每个考场的联络员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考卷,统一安全分发到对应考场。
(二)考试期间
1.按照考试时间规定,每层楼巡考人员指令考场联络员发放试卷,到考场指导考生在试卷及答题纸上填写好自己的学院、班级、姓名等信息,并检查考生是否填写正确,回答考生关于试卷印刷等文字不清问题。
2.考试提示音响起,学生开始答题,每层楼巡考人员可以退出考场,联络员留在考场。
3.考试期间每层楼的巡考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以及时处理突发事件。若有突发事件,通过对讲机与考务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处理。
4.考试期间考场门应打开,接受流动巡考人员检查(巡考人员包括校级、督导及各学院书记、院长等)。
5.考生考试期间不得离场,离开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如遇身体不适不能完成考试,班长或学生自行与考场联络员沟通,由联络员与楼层巡考老师联系,可中止考试。
6.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对试题若有疑问,与考场联络员沟通,等待本楼层巡考老师到后询问。
7.考试中,若发现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作弊:
(1)故意调换考场与座位的;
(2)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3)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文字材料或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4)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5)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其他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等信息的;
(8)考场内说话、向其他同学借东西或有其他扰乱正常考场秩序行为的;
(9)考试结束后,在试场内发现有作弊痕迹或阅卷中发现有雷同卷面内容等;
(10)其他作弊行为的。
8.凡考试作弊者,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9.考试结束前15分钟,楼层巡考人员提示考场联络员做好收取试卷的准备工作,填写“考场记录单”(需注明“诚信考场”)。
(三)考试结束
1.考试结束,考生须全体起立,禁止答题,将试卷翻扣在桌面上,考场联络员收取考卷,班长或学习委员、其他班干部要最后交卷,待楼层巡考老师返回考场清点试卷无误后方可离开。
2.考生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均不得带出考场,考场中若有缺少试卷、答题纸的,本次考试无效,由班长或学习委员、其他班干部在“考场记录单”上签字确认。
3.楼层巡考老师与考场联络员一起将试卷完整、安全送到考务办公室,经考务办公室工作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四)考试后评价
1.考试后,“诚信考场”的《“设立诚信考场,争做诚信学子”(试点)总结与评估表》将作为各学院班级申报文明班级、优良学风班级等主要考核指标之一。
2.学生参与“诚信考场”的考评情况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具备申报“安博·体育_安博(中国)诚信学子”资格。
3.下学期开学后,相关部门将根据《“设立诚信考场,争做诚信学子”(试点)总结与评估表》和班级在诚信考场中的实际表现,组织评选先进班级、先进个人,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4.若发现作弊现象,经相关部门组织专人通过总控室录像核实确认后,取消个人成绩,取消该考生个人申报“安博·体育_安博(中国)诚信学子”资格、各种评先资格以及该班级申报文明班级、优良学风班级等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考试期间,巡考老师、相关考务工作人员迟到、早退、未坚守岗位者、未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教务处受理考试违纪、作弊的举报和投诉,举报电话为:象湖校区69303626,联系人:雷友华;龙子湖校区69303625,联系人:林琳。举报者需以实名,真实、客观地反映问题。
(三)教务处、质量管理中心等部门将根据举报者反映的线索调取总控中心的考场录像,进行认真核实。若考生违纪、作弊属实,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报送诚信考场学生名单
报送诚信考场学生名单提交截至时间12月27日(星期五)下午3:30前,电子版传至教务处邮箱hncj999@126.com联系人:雷友华13503829572(微信同手机号)。
附件:1.“设立诚信考场,争做诚信学子”(试点)申请表
2. 诚信考试承诺书
3.“设立诚信考场,争做诚信学子”(试点)总结与评估表
教务处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