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
为做好学习成果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学习成果评价改革试点工作布置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20年5月26日下午3:00
二、地点:龙子湖校区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4个试点专业(税收学、投资学、工程造价、物流管理专业)所在学院和会计学院教学副院长、每个专业5门核心课程授课教师(每门课至少来1名教师)及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
四、注意事项
(一)请参会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确保按时参会。
(二)与会人员会议期间请将手机调至振动、静音或关闭,保持会场秩序。
教务处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