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需依据课表进行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按指导学生人数课时核算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算方式
(一)依托学校“课时核算系统”,由开课学院与相关任课教师核对确认指导学生人数,进行系统填报。
(二)各开课学院在“课时核算系统”中填报完毕并导出(系统操作和导出方式见附件1《课时核算系统功能说明(学院)》),由相关任课教师本人签字确认(《按指导学生人数课时核算授课任务确认样表》见附件2),经院长签字盖章后,于12月27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交至教务处(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04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303625。
二、涉及课程
(一)2023-2024学年第1学期的《创新创业实践》《社会实践》课程
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应各学院要求,2024届本科毕业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推迟至2024年春季学期开展,2023-2024学年第1学期的《创新创业实践》《社会实践》2门课程在当前学期选课学生人数不能及时生成,所以本次一并核定,课程授课任务清单见附件3。
(二)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按指导学生人数计算的课程授课任务清单见附件4。
三、具体要求
(一)本次课时核算工作涉及任课教师的职称评审和课酬计算,请各开课单位认真组织,精密核算。
(二)请各开课单位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及时填报,系统一经填报不能更改。
附件:
1.课时核算系统功能说明(学院)
2.按指导学生人数课时核算授课任务确认样表
3.2023-2024学年第1学期的《创新创业实践》《社会实践》课程授课任务清单
4.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按指导学生人数计算的课程授课任务清单
教务处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