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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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按指导学生人数课时核算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教务处  编辑发布:教务处信息员  日期:2024-12-25 16:02  点击:[]

各学院:

现需依据课表进行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按指导学生人数课时核算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算方式

(一)依托学校“课时核算系统”,由开课学院与相关任课教师核对确认指导学生人数,进行系统填报

各开课学院“课时核算系统”中填报完毕并导出(系统操作和导出方式见附件1《课时核算系统功能说明(学院)》),由相关任课教师本人签字确认(《按指导学生人数课时核算授课任务确认样表》见附件2),经院长签字盖章后,于1227日(星期五下午17:00交至教务处(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04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303625。

二、涉及课程

(一)2023-2024学年第1学期的《创新创业实践》《社会实践》课程

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应各学院要求,2024届本科毕业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推迟至2024年春季学期开展,2023-2024学年第1学期的《创新创业实践》《社会实践》2门课程在当前学期选课学生人数不能及时生成,所以本次一并核定,课程授课任务清单见附件3。

(二)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按指导学生人数计算的课程授课任务清单见附件4

、具体要求

(一)本次课时核算工作涉及任课教师的职称评审和课酬计算,请各开课单位认真组织,精密核算。

(二)请各开课单位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及时填报,系统一经填报不能更改。


附件:

1.课时核算系统功能说明(学院)

2.按指导学生人数课时核算授课任务确认样表

3.2023-2024学年第1学期的《创新创业实践》《社会实践》课程授课任务清单

4.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按指导学生人数计算的课程授课任务清单


教务处

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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