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指导老师、各学生社团:
根据《安博·体育_安博(中国)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经安博·体育_安博(中国)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研究,将于近日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社团年审及其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2024年6月7日—28日。
二、评审对象
全校正式注册学生社团及其指导教师。
三、评审内容及支撑材料
1.学生社团的组织建设情况,社团成员构成、社团负责人工作及学习情况、社团规模(核心成员20人以上)、有无违纪违规情况等;
2.学生社团一学年来活动开展情况和参与社团文化节情况,主要包括历次活动审批表、活动清单、参与人数、校内外新闻报道等;
3.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工作情况,主要包括会议研究、经费支持、负责同志参加学生社团活动等有关情况(《社团工作记事簿》的填写情况);
4.指导教师每学期指导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情况,包含参与指导学生社团的次数及参与的内容。
5.学生社团年审表(附表3:包括社团基本信息、工作总结、指导老师意见、业务指导单位意见等),网上办事大厅同步提交。
四、评审程序
1.材料收集。(6月7日-6月20日)
1.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要组织全部社团和指导教师,对照以上评审事项,认真填写附表1、附表2和附表3,并附上相应的文字、图片、视频等支撑材料,学生社团提交至指导老师、业务指导单位初审,并填写业务指导单位自评意见(附件1),于6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校团委(联系人:李建芳,报送地点: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10室),电子版材料 (全部文件提交PDF格式,压缩文件包命名为“学生社团全称+年审”)提交至邮箱(hnczjrtw@126.com)。
2.组织评议(6月20日-6月28日)
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对所有学生社团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年审的学生社团,学校将评选“十佳社团”“优秀社团”“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若干。经向学校党委汇报并同意后向各学生社团、各相关部门通报年审及评议结果,按照评议结果对学生社团予以注册、限期整改或注销。
附件:
1.社团及指导教师评议汇总表
2.安博·体育_安博(中国)社团指导教师考核登记表
3.安博·体育_安博(中国)学生社团年审表
安博·体育_安博(中国)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