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质量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各本科专业需提交通识教育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等每类课程的8-10门核心课程的“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等课程质量评价材料。其中每门课程需提供课程团队10分钟“说课”视频或45分钟课堂实录视频,为顺利完成视频录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范围
(一)目前学校各本科专业的已开课(以课程代码为单位,至少已开课1次)的通识教育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等每类课程的8-10门(即每个专业24-30门课程)。其中学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一流课程、专创融合课程等且属于通识教育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的课程务必参加课程评价,提供视频支撑材料。
(二)人才培养方案依据2019版本,网络与新媒体专业依据2023版本。
(三)专升本课程是否参加此次评价,其与4年制本科专业不同的课程(根据课程代码区分)是否需要录制视频等候上级通知。
二、视频要求
(一)每门课程需提供课程团队(团队负责人1人出镜露脸即可)10分钟“说课”视频(技术要求:分辨率1080P及以上,MP4格式,课程负责人出镜时间不得少于3分钟)或45分钟课堂实录视频(技术要求:分辨率720P及以上,MP4格式)。
(二)课堂实录视频中,需要出现2-3排学生。“说课”视频内容针对整门课程。
三、录制时间
自5月30 日(星期四)的第1节开始至6月14日(星期五)的第8节截止。除星期六和星期日以外的1-8节。
四、录制场地
(一)象湖校区:智慧教室
弘毅楼3201c(常态化智慧教室(一))、弘毅楼3202B(常态化智慧教室(二))、弘毅楼3203B(常态化智慧教室(三))、弘毅楼3204B(常态化智慧教室(四))、弘毅楼3205B(精品型智慧教室(一))、弘毅楼3206B(精品型智慧教室(二))、弘毅楼3207B(常态化智慧教室(五))弘毅楼3210B(常态化智慧教室(六))、弘毅楼3211B(常态化智慧教室(七))、弘毅楼3212B(常态化智慧教室(八))、弘毅楼3213C(阶梯型智慧教室(一))、弘毅楼3214c(观摩型智慧教室(一))。
(二)龙子湖校区:录播教室
文津楼409(130座)、文津楼413(100座)。
(三)教师自行录制的视频可不受上述场地限制,但必须满足“二、视频要求”所述条件。
五、申请录制教室要求和方式
(一)申请要求
由于课程门数多,时间紧、任务重,每位教师每次录制教室仅能申请1节录制时间。
(二)申请方式
具体见《申请录制教室方式》(附件1)。
六、视频实录要求、视频录制和拷贝方式
(一)视频实录要求
由于课堂实录视频不允许剪辑、增加背景音乐和配音、美化等,再加上时间短、任务重,建议新录制视频的老师为本科课程质量评价录制并最后提供10分钟的“说课”视频。
(二)视频录制方式
各位老师根据在教务系统中申请的时间和教室,自行前往教室录制,具体操作见信息化办公室在讲台张贴的说明。
(三)视频拷贝方式
1.各学院在本学院全部老师完成录制后,根据课程总量准备移动硬盘(1节45分钟课程约1GB大小),以学院为单位到信息化办公室拷贝。因本次课程数量多,各学院需在拷贝课程前,分校区统计好本学院老师精准的录课教室、录课时间。
2.视频拷贝地点
龙子湖校区:启慧楼112室;象湖校区:弘毅楼2楼T322室。
附件:申请录制教室方式
教务处 信息化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