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新学期伊始,9月2日(星期一)正式上课,为充分做好新学期准备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体师生务必遵照新定上课时间、课表安排按时上下课,严格遵守上课纪律。教学督导尽职尽责,做好监督、检查、评价等工作(上课时间详见附件1)。
二、教务处、后勤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实验管理中心、网络管理中心、学生处等教学相关部门检查教学场所、教学设备设施等,做好教材发放工作,做好服务保障,确保教学工作顺利进行(通勤车时间详见附件2)。
三、教师要立德树人,保持良好职业风范,牢记教书育人使命,关爱学生,为学生发展成长勤勉敬业奉献。认真教学,积极开展课程改革,促进学生主动性学习,全面提升学校教育质量和水平。
教学事务办理地点:龙子湖校区行政楼227(西)室;象湖校区行政楼509室。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调整上课时间的通知http://www.hacz.edu.cn/info/1005/4880.htm
2.关于2019年秋期通勤车及校区间摆渡公交车运行安排的通知http://www.hacz.edu.cn/info/1005/4884.htm
教务处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