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本周也是第二个“宪法宣传周”。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河南省司法厅 河南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豫普法办〔2019〕163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礼赞宪法”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办政法〔2019〕449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好安博·体育_安博(中国)“宪法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时间安排
今年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从2019年12月1日至12月下旬。其中,“宪法宣传周”从2019年12月2日至12月8日。
三、活动安排
(一)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采用专家讲座、重温宪法誓词等形式组织开展全校宪法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加快建设法治校园提供有力保证。
牵头单位:校长办公室(法制办)
参与部门:校属各单位
(二)扎实推进依法治校。认真总结学校依法治校的特色和亮点,积极梳理依法治校中存在的不足,严格按照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要求,将依法治校的理念和要求贯穿于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际工作之中,进一步完善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管理、依章办学、依规办事的能力水平。
牵头单位:校长办公室(法制办)
参与部门:校属各单位
(三)收听收看宪法宣传节目。在“12.4”国家宪法日当天或宣传周期间,组织师生员工集中或自主收听收看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播出的《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19年度法治人物颁奖典礼》(12月4日晚黄金时段,CCTV1套播出)、以学习宣传宪法为主题的《焦点访谈》等节目,以及宪法宣传周期间《新闻联播》、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建设专题宣传片、河南广播电视台宪法学习宣传公益广告、优秀法治微电影展播、《河南日报》“宪法宣传周”专版、《河南法制报》“宪法宣传周”系列专题报道等。
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
参与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四)加强“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深入学习“学习强国”平台“法纪”栏目中的“宪法法律”“党章党规”“以案释法”等知识,学习强国电视台“看法治”栏目中的“法治宣传”“法治微电影”等视听节目,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
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
参与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五)网上观看旁听庭审视频。依托河南省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河南干部网络学院PC端和APP端,链接中国庭审公开网,上线旁听庭审直播视频。
牵头单位:校长办公室(法制办)
参与部门:校属各单位
(六)加强体验式实践式教学。结合安博·体育_安博(中国)实际,发挥课堂主渠道用,通过法治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推动宪法“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工作,增强法治教育的生动性、参与性,强化学生的宪法体验。
牵头单位:教务处
参与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 法学院
(七)组织参加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12月1日至31日,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和全国普法办联合举办“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学生通过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和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等两种方式参加知识竞赛。
牵头单位:学工部
参与部门:各二级学院
(八)组织“宪法晨读”活动。组织学生登录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网址http://qspfw.moe.gov.cn/),12月4日集中开展观看由教育部组织开展的大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让学生感受宪法的尊严。
牵头单位:校团委
参与部门:各二级学院
(九)开展“宪法小卫士”传递活动。组织学生在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注册参与完成“宪法小卫士”传递活动。
牵头单位:校团委
参与部门:各二级学院
(十)观看“卓越杯”大学生法治辩论赛。12月4日,由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普法办、省法学会联合举办第六届“卓越杯”大学生法治辩论赛决赛活动在河南广播电视台播放,组织学生集中观看,座谈交流,推动法学教育发展与法律人才培养教育。
牵头单位:法学院
四、工作要求
1.把握正确方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宪法学习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促发展、培根铸魂育新人。
2.落实普法责任。要切实担起责任,在广大师生员工中开展好宪法宣传活动,结合各单位各部门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3.突出氛围营造。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校报、宣传栏、展板和自媒体等各类宣传媒体,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展示活动风采,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4.注重活动实效。要将此项活动的开展与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建设、依法治校等有机结合,把活动不断推向深入,使宪法精神融入师生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做法和经验请及时留档,各牵头单位于2019年12月8日前将开展相关活动的图文资料(含文字总结,3-5张图片;材料标题:XX部门(学院)2019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总结)报送至党委宣传部。联系人:杨娟娟,联系电话:69303634,邮箱:hncjxcb326@163.com。
中共安博·体育_安博(中国)委员会
2019年12月1日